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征求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认定等6项职能监管办法修改意见的通告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4-12-05     点击量:

  根据省编委《关于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事项监管的意见》(粤机编〔201223号)的要求,在听取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我委草拟了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认定广东省传统工艺美术产业保护和发展基地认定广东省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认定广东省工艺美术珍品认定开采黄金矿产资质初审监控化学品用户审核与备案6行政审批调整事项的监督管理办法。

  为广泛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工作透明度,现将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认定等6项职能监管办法上网公布。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14121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产业发展处)。

    人:方乐羽、林树彬、李竞

  联系电话: 020-831334668313330783134777

  电子邮箱: fly@gdei.gov.cnlij@gdei.gov.cn

  来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

  邮政编码:510030

 

  附件:1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认定职能监管办法

     2广东省传统工艺美术产业保护和发展基地认定职能监管办法

     3广东省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认定职能监管办法

     4广东省工艺美术珍品认定职能监管办法

     5广东省开采黄金矿产资质初审职能转移监管办法

     6广东省监控化学品用户审批与备案管理办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4125

相关附件: 二○一四年28号附件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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