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规范煤炭经营资格证网上办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3-02-06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汕头市濠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适应行政审批网上办事工作的需要,增强行政审批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促进全省煤炭经营企业结构调整,提升煤炭经营企业整体素质,维护煤炭市场繁荣稳定。现就规范煤炭经营资格证网上办理工作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网上办事工作。201321日起,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取得、变更、注销等工作一律纳入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不再直接受理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企业必须通过登录省或市网上办事大厅提出预约申请,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电子版);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网上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查,预审查完成后通知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在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受理企业申请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广东省煤炭经营监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办理。

  二、全面推行集中受理制度。按照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实行合理布局规划的总体要求,20125月,我委印发了《关于加十二五间煤炭经营企业结构调整与合理布局工作的通知》(粤经信物资〔2012361号),下达了全省煤炭经营企业十二五规划目标,并对各市的规划目标进行了年度分解。为规范网上办理工作,提高行政审批网上办事效率,从2013年开始,全省推行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申请集中受理制度,每年31-20日(每年规划指标数)和91-20日(剩余指标数)两个时段,集中受理企业提出的取得煤炭经营资格申请,其他时间不再受理企业的取得申请(符合重点企业规划指标条件和因经营业务调整重组的企业除外)。为优化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促进企业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我委制定了《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评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对申报企业进行量化评分,并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实,在规划目标内,评选出综合素质较强的企业颁发煤炭经营资格证,扶植一批煤炭经营企业做强做大。评选结果要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在网上和窗口提交的申请材料完成审查评选后,要通过经信办公系统(OA)向我委报送企业申请取得、变更、注销煤炭经营资格的电子公文,纸质材料一并送我委审核存档。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26

附件

  

  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评分办法(试行)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适应行政审批网上办事工作的需要,增强行政审批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结合《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煤炭经营企业结构调整与合理布局工作的通知》(粤经信物资〔2012361号)的相关规定,我委制定了《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评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全面推行集中受理制度

  按照国家和省对煤炭经营企业实行合理布局规划的总体要求,为规范网上办理工作,提高行政审批网上办事效率,从2013年开始,全省推行取得煤炭经营资格申请集中受理制度。每年31-20日(每年规划指标数)和91-20日(年度大检查后注销企业数)两个时段,集中受理企业提出的取得煤炭经营资格申请,其他时间不再受理(符合重点企业规划指标条件和因经营业务调整重组的企业除外)。

  二、评分办法

  (一)基础分为60分。符合煤炭经营资格准入条件的企业即可获得基础分。

  (二)加分事项及标准

  1.存续企业。存续企业是指提出取得煤炭经营资格申请之日起前两年度以前(含两年)注册成立的企业。按照企业过去三年纳税总额的年平均值(纳税不足三年的按纳税年度数计算平均值),纳税范围包括:增值税(销项扣减进项后的净值)、营业税、所得税等。企业需在通过网上预审查后,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时,一并提供由税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纳税证明原件。加分标准:每10万元加0.1分。

  2.新设立企业。新设立企业是指在提出取得煤炭经营资格申请之日当年或前一年度注册成立的企业。企业需在通过网上预审查后,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时,一并提供由银行出具的在提交之日前10个工作日内的企业账户资金结存证明原件。加分标准:省属企业(省经信委直接受理)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的基础上,每100万元加0.1分;各市企业注册资本在500万元的基础上,每100万元加0.1分。

  3.鼓励煤炭专业化经营。企业名称中有煤炭能源字样的加1分。

  4.自有煤炭堆场。企业自有煤炭堆场的,在3000平方米1分的基础上,每增加1000平方米0.1分。

  5.鼓励控股(参股)煤矿。控股(参股)煤矿的企业,实际控制资源量(即控股(参股)煤矿核定产能*股权比例)每10万吨加1分。

  三、评选结果

  按照全省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规划和年度大检查结果,结合各取得煤炭经营资格申请企业的综合得分,我委将向排名靠前的企业颁发煤炭经营资格证。如出现入围末位企业得分相同的情况,各级经济和信息化管理部门要邀请相关企业到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结果。

  

  附表: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评分表  

相关附件: 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评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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