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省级两化融合示范试验区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0-10-26     点击量:

广州科信局、广州经贸委、深圳科工贸信委、珠海科工贸信局、佛山信产局、东莞经信局、中山经信局、江门经信局、惠州经信局、肇庆经信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为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及《珠江三角洲地区国家及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验区》精神,发挥各地市参与两化融合工作积极性,支持地方特色区域产业集群,推进我省两化融合工作,经研究,今年拟开展省级两化融合示范试验区建设工作,计划年内评审1~2个市级和2-3个县(区)级试验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两化融合示范试验区的基本条件

(一)申报范围:珠江三角洲地区国家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验区范围内各地级以上市,具体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惠州、肇庆。申报可以市或者市辖区、县为单位。

(二)信息化和工业化基础设施基本完善,符合国家及省发展政策和建设规划,符合环保要求,有利于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进一步聚集和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三)各地政府发挥政策和规划的导向作用,强化规划引领。已建立推进两化融合的工作机制,制定了完整的两化融合发展规划。要求各地选择高增长型产业和优势产业,选择产业的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大力推广信息技术应用,找准发展突破口,重点推进,加快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

(四)区域内已有面向行业和产业集群的公共技术信息服务体系,并具备在两化融合关键技术及共性研究上实现突破和模式创新的能力。研发、质量检验检测、培训、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信用担保、展销、物流服务等功能。

二、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广东省省级两化融合示范试验区建设申请报告。

(二)广东省省级两化融合示范试验区申报表(附件1)。

(三)广东省省级两化融合示范试验区建设发展规划(编写参考提纲见附件2。重点围绕两化融合创新模式探索、关键技术及共性技术研发、龙头企业示范、重点项目带动、信息化支撑体系建设等阐述相关内容)。

(四)相关辅助材料及其他需要详细说明的事项。

申请报告、申报表和建设发展规划均需提供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相关辅助材料及其他需要详细说明的事项仅需提供纸质文档一份。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由各行政区域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10113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要求确保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

 

附件:1.广东省省级两化融合示范试验区申报表

2.广东省省级两化融合示范试验区建设发展规划编写参考提纲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联系人:张莉,联系电话:020-83134279

相关附件: 1.广东省省级两化融合示范试验区申报表.doc
2.广东省省级两化融合示范试验区建设发展规划编写参考提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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