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开展第一批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组织申报工作的函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0-10-18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进一步推动我省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中关于建设循环经济工业园的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委印发《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认定管理办法》(粤经信节能〔2010 897号,以下简称《办法》),并定于近期开展第一批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组织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办法》要求,认真做好辖区内工业园的组织申报工作,积极推荐符合相关条件的工业园申报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

二、对于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工业园,根据《办法》有关申报与认定的规定,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提出书面申请。

三、请于1110日前将辖区内循环经济工业园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并附电子版)报送我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提交“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认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审核,审核同意后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第一批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名单,并授予“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证书及牌匾。

四、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迳向我委反映。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梁苑蓝、郑威,联系电话:020-8313336183133412,传真:020-83133335,电子邮箱:zhengwei@gdei.gov.cn

 

附件: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申报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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