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同意给予广州海富贸易有限公司等企业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届满延续换证的批复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0-10-15     点击量:

各有关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报来广州海富贸易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换证资料(名单附后)收悉。经审查,上述企业符合煤炭经营企业有关准入条件,同意给予上述企业延续煤炭经营资格,换发新证。换发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从原证有效期届满日次日起计算,有效期为三年。

请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收齐企业持有的有效期即将届满的煤炭经营资格证(正副本),到省煤炭运销协会统一换领新的煤炭经营资格证。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李敬斯,电话:020-83133250

省煤炭运销协会 王斐,电话:020-38932355

相关附件: 换发煤炭经营资格证企业名单(共9家).doc
相关文档: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印发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同意给予广东恒安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补办煤炭经营资格证书副本的批复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