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请推荐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委员会专家的函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0-07-09     点击量:

 

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及佛山市顺德区政府、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

为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实现我省经济又好又快科学发展,广东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加快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战略决策,省政府成立了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朱小丹为组长,宋海副省长、佟星副省长为副组长的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和统筹协调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为提高政府科学决策水平,根据省领导指示精神,决定成立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委员会。有关事宜如下:

一、专家人选

(一)专家分为经济管理专家和技术专家两类。经济管理专家包括综合经济管理和产业经济管理两类。技术专家主要指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11个重点发展领域(参见附件1)内的技术专家。

(二)专家人选应有深厚的专业功底,既有宽广的视野,又有深遂的洞察力,在业内享有较高知名度和权威。

(三)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愿为广东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建真言献实策,能认真、客观、公正地履行专家职责。

二、推荐

(一)面向省内外、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关企事业单位推荐专家委员会拟任专家。

(二)推荐方式既可以单位推荐、他人推荐,也可以本人自荐。属单位和他人推荐的,须征询本人意见并获得认可。

三、要求

(一)请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参与,按好中选优原则,每个领域1-2名限额,推荐本行业、地区、本单位相关知名专家。

(二)有意推荐专家的单位或个人,请认真填写拟任专家信息表,并于2010730前传真至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附件:1.拟任专家信息采集表

   2.专家委员会职责及工作制度(讨论稿)

 

广东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八日

(联系人:胡兴华、杨柳,电话:8313325783135973,传真:83133384

相关附件: 粤新兴产业办函〔2010〕2号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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