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同意给予广东神英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届满延续换证的批复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0-07-09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各有关省属企业:

  报来广东神英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49家企业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换证资料(名单附后)收悉。经审查,上述企业符合煤炭经营企业有关准入条件,同意给予上述企业延续煤炭经营资格,换发新证。换发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从原证有效期届满日次日起计算,有效期为三年。

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市经济促进局(各有关省属企业)收齐企业持有的有效期即将届满的煤炭经营资格证(正副本),到省煤炭运销协会统一换领新的煤炭经营资格证。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七月八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李敬斯,电话:020-83133250;省煤炭运销协会王斐,电话:020-38932355

相关附件: 申请延续经营煤炭企业名单(第三批).xls
相关文档: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产品批发市场调查和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2009年广东省节能环保产业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