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组织开展2010广东时装周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0-07-05     点击量:

 

各有关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各服装产业集群有关商协会,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2010年扩大内需促消费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服装产业转型升级,促消费扩内需,推动“两业融合”,我委定于201098-14日在广州举办2010广东时装周。本次时装周将以做大活动规模为基础,以提升国际影响力为方向,重点培育特点鲜明、主题突出、专业性强的“动静结合”品牌展会,着力增强市场开拓功能,重点引导广东服装自主品牌升级发展,带动服装产业转型升级。为做好本次活动的各项筹备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汕头、佛山(大沥、均安)、惠州(惠城、园洲)、东莞(虎门、大朗、茶山)、中山(沙溪、小榄、大涌)、阳江、潮州、揭阳(普宁)等服装产业集群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参与时装周各项活动,支持并指导本地区有关商协会、企业利用广东时装周平台,开展区域品牌集中推广活动.活动形式可以是新闻发布会、区域品牌联合发布会、代表性品牌专场发布会,也可以用区域品牌的整体形象参加广东服装设计创意展,或者推荐2-3家优秀的ODM企业参加“广东优势ODM企业推介活动”。

二、请广州、深圳、珠海、江门、汕尾等市推荐并积极支持本市纺织服装龙头企业参加时装周举行专场发布会。

三、请省丝绸纺织集团等大型服装企业积极参加时装周举行专场发布会,扩大企业品牌影响力。

四、请广百集团、友谊集团等商业集团组织属下百货商场经理,请各有关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当地商业百货龙头企业,观摩本次时装周,参加商贸对接会,有关门票事宜请与组委会票务组联系。

五、请各有关单位指派一名负责同志作为组委会成员,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填写2010广东时装周联系表,于79日前传真至组委会办公室。

六、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广东省服装服饰行业协会。

执行中有什么情况、问题及建议,请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附件:12010广东时装周工作方案

22010广东时装周联系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消费品处 方乐羽,电话:020-83133466;组委会办公室 周仑,手机:13503096794,电话:020-84348509,传真:020-84307512E-mail:gdgarment@163.com

相关附件: 粤经信消费〔2010〕596号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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