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建立家电以旧换新信息定期报送制度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0-06-13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根据全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会议精神和《商务部财政部环保部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的函》(商商贸发〔2010190号,详见商务部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系统网站)要求,从今年61日起,家电以旧换新实施范围逐步扩展到全国,截止时间暂定为20111231日。为及时掌握各地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情况,进一步做好相关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商务部主管部门的要求,从本月开始建立家电以旧换新信息定期报送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主要内容

(一)当地家电以旧换新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部门所做的工作,包括:主要工作成效和经验;存在问题和困难及采取的措施;政策建议等。

(二)有关统计数据,包括:当地家电销售额;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五类家电销售额;以旧换新销售额(具体详见附表)。

二、报送时间

(一)文字材料为每月一报,报送时间为第二个月3日前。

(二)统计数据为周报和月报,报送时间分别为下周二前和第二个月3日前。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报送工作,请将信息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报我委(市场体系建设处)。

(二)报送内容要求准确、完整。

(三)请按时报送有关信息,有重大、突发情况随时上报。

 

附件:1.家电以旧换新销售统计表

2.填报说明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联系人:韩超,联系电话:020-83135810,传真:020-83133274,电子邮箱:sccchwork_2006126.com

 

相关附件: 粤经信市场函〔2010〕1512号附件(1-2).rar
相关文档: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省级现代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转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征文暨创意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