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推荐第五批广东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0-04-22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为贯彻《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10)》,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工作部署,推进我省产业科学发展、集聚发展,经研究,今年拟继续建设一批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重点在高端新型电子信息、半导体照明(LED)、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软件等领域培育发展一批新兴产业集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的基本条件

  (一)申报范围:广东省行政区划内已形成三年以上的产业集群。

  (二)聚集程度。特色产业产值珠江三角洲地区20亿元以上,山区和东西两翼地区10亿元以上;特色产业产值占地区工业总产值的比重≥50%(以镇为区域),或≥20%(以县市区为区域),或≥10%(以地级市为区域)。

  (三)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和建设规划,符合环保要求,基础设施基本完善,有利于特色产业的进一步聚集和发展。

  (四)拥有若干个省级以上名牌产品或驰(著)名商标或区域品牌。

  (五)初步形成产业链,有一定产业配套能力。

  (六)已有技术创新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并初步具备研发、质量检验检测、培训、信息咨询、知识产权保护、信用担保、展销、物流服务等功能。

  (七)有条件建立或经批准已规划建设的产业园区,应设立常设管理机构并制定了园区管理办法,园区具备一定的基础设施条件,消防、安全、环保达标,确保能将污染大和需要集中供热(冷)、供气和集中水处理等的生产集中进园。

  (八)已成立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机构,并在沟通、服务、自律方面能发挥作用。

  (九)当地政府能为产业集群区域内的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能发挥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的导向作用,指导和扶持产业集群发展。

  二、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广东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申请报告(重点围绕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支撑体系建设、区域品牌建设、产业园区建设等“三大建设”阐述相关内容)。

  (二)广东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申报表(格式见附件1)。

  (三)产业集群建设发展规划(编写提纲见附件2)。

  (四)相关辅助材料及其他需要详细说明的事项。

  申请报告、申报表和建设发展规划均需提供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相关辅助材料及其他需要详细说明的事项仅需提供纸质文档一份。其中,申报表需采用广东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申报考核系统填写(可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www.gdei.gov.cn“技术创新”栏目下载,该申报考核系统已于20104月重新修改,请有关单位下载最新版本),并将申请报告和建设发展规划电子文本导入到该系统中,将申报表、申请报告、建设发展规划一起打包形成一电子数据包,制作光盘,并在光盘封面标注产业集群名称(名称格式为:地域+特色产业名称+产业集群,并且必须注明地级市名称,如广州花都狮岭皮具产业集群、深圳罗湖黄金珠宝产业集群、江门摩托车产业集群)。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由产业集群所在行政区域的县(市、区)、镇经贸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095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二)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负责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查,在听取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形成书面推荐意见,于2009610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推荐意见报送我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

  

附件:1.广东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申报(考核)表(需下载申报系统填写)

   2.产业集群建设发展规划编写提纲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樊丽雅,联系电话:020-83135876,传真:020-83133384,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邮编:510030

 

附件2

 

产业集群建设发展规划编写提纲

 

  一、产业集群发展的历程、现状

  (一)发展历程。

  (二)发展现状与特点。

  二、产业集群发展的SWOT分析

  (一)优势。

  (二)劣势。

  (三)机会。

  (四)挑战。

  三、产业集群的总体战略思路

  指导原则、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基本思路等。

  四、扶持产业集群发展的具体策略

  (一)政策/制度的支持。

  (二)品牌建设。

  1.企业品牌的培育和发展。

  2.区域品牌建设。

  (三)产业园区建设。

  1.依托现有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转移工业园)、高新区发展产业集群的情况。

  2.园区内环保、清洁生产、能耗的情况。

  (四)营造市场环境。

  1.建立健全法律法规。

  2.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3.完善公共服务,如建设技术创新、产品研发、产品检测、展览展示、商贸物流、融资担保等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建立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引进培育认证、法律服务、管理咨询、技术服务交易机构等中介组织。

  4.优化产业发展外部环境,如建设完善交通道路、通讯及网络、水电、休闲娱乐等生产生活服务设施、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及推动和承接产业转移。

  5.促进集群环境保护,如为保护产业集群环境所采取的措施以及所取得成效、环境保护的技术支撑、环境污染的监督和治理等

  6.人才引进,如人才资源库的建立、人才激励机制的完善、人才引进、培训、交流平台的建设等。

  7.研制推广和宣贯产业集群联盟标准。

  (五)促进集群完善产业链。

  1.纵向产业链配套分工合作体系的完善与延伸。

  2.横向同类企业间协作网络的建设。

  3.大企业的培育和发展及发挥应有的集聚带动作用。

  4.重点项目和配套企业的引进。

  (六)信息化建设。

  1.企业网站、计算机辅助系统(如CADCAM等)、网络管理系统(如ERPMIS等)的建设。

  2.产业集群公共网站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使用。

相关附件: 广东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申报考核系统安装.rar
1.广东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申报(考核)表(需下载申报系统填写).xls
相关文档: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转发关于加强汽车产品质量建设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注销广东新广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等70家企业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公告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