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做好2008-2009年度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认定工作的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0-03-18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民营经济行政)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为筹备省委、省政府今年6月召开的“全省民营经济及中小企业工作会议”,省百强民营企业认定工作小组拟开展2008-2009年度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认定工作。现将申报和推荐的有关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各市要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评定暂行办法(修订稿)的通知》(粤中小企〔200614号,见附件1)的要求,认真组织本届百强评定工作。

二、省百强民营企业的认定,以企业自愿申报为原则,各市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发动和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对于要求企业出具的有关证明,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实事求是地给予支持。

三、各市要严格按《暂行办法(修订稿)》和《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认定审核细则》(见附件2)的要求,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企业的守法诚信情况进行认真考核。经审核和考核后,分别对申报企业作出综合评议推荐意见,并填写《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

四、各市上报材料应包括:所在市推荐百强民营企业的请示、百强民营企业推荐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申报证明材料,见附件4-5)各一式一份。各项附件表格,请在省经信委网站http://www.gdet.gov.cn下载。所有报送材料,均须报送电子版(报送光盘,并发送邮件)。

五、本次百强民营企业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市抓紧开展工作。各市的推荐材料务必于410日前上报省百强民营企业认定工作小组(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中小企业局改革发展处 杨阳,杨冬梅

联系电话:020-8313339983133493

   真:020-83133308

   箱:wsyy2000@sina.com

 

附件:1. 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认定暂行办法

2. 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认定审核细则

3. 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推荐汇总表

4. 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申报表

5. 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申报材料说明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相关附件: 粤经信中小局改革〔2010〕234号附件(1-5).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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