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印发2010年商贸服务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0-03-03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协会,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广州市屠管办、深圳市酒管办:

  现将《2010年商贸服务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落实有关工作。

  执行中有什么情况、问题及建议,请与我委商贸服务业处联系。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二月十日

  (联系人:柯哲,电话:020-83135823,传真:83133349Email:zdb@gdet.gov.cn

 

2010年商贸服务业工作要点

 

  2009年,商贸服务业工作着力抓好城市促销,大力推进流通现代化,着力培育流通龙头企业,促进商贸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一是积极扩大内需,全面开展搞活流通、促进消费、开拓广货市场全国行系列促销活动;构建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流通网络,组织开展汽车、摩托车以旧换新工作,发挥消费拉动作用。二是完善社区商业,开展“万巷千街”市场工程试点,实施“家政服务工程”,开展城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设试点工作。三是用好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流通企业发展,组织企业申报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增强流通业竞争力。四是加强商贸服务基础工作,规范拍卖和典当行业管理。五是狠抓生猪屠宰、酒类管理,修订《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制定《广东省生猪定点屠宰厂设置规划》,建设省级生猪及肉品流通定向跟踪信息化管理系统;修订《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开展酒类生产和经营许可证清理整顿。

  一、2010年工作思路和目标

  工作思路:坚持以“一条主线、两个着力、三项加强、四面优化”的思路开展商贸服务业工作,即紧紧围绕促内需扩消费的主线、着力于对保民生、促就业有积极作用的商贸服务行业和企业两个基本面的发展,加强商贸行业特别是行政许可职能较集中的行业、生猪屠宰和酒类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等三块工作管理,从发挥商贸流通业有关财政引导资金的带动作用,开展调研,加强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提升商贸行业基础管理水平等四个方面优化全省商贸服务业发展环境。

  工作目标:内需市场进一步扩大,批发、零售、餐饮、住宿、家政、再生资源回收等生活服务业呈现新发展,商贸许可和备案行业监管进一步完善,生猪屠宰和酒类管理上新台阶,行业发展调研进一步深入,中小商贸服务企业和行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努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重点工作

  (一)落实“广货全国行”相关计划。组织企业参加商务部主办的重点展会,支持协会举办开拓广货市场有关展会,提高广货市场占有率。

  (二)创新展销方式,组织、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展会。开展“广东名优商品省内巡回展”。借势亚运会的聚集效应和品牌效应,支持“亚运”为主题的各类大型商业促销活动。主办2010年广东国际酒类展销会。

  (三)发展连锁经营,建立销售网路。以各类展会为契机,加强与大型流通企业的合作,支持我省优势企业在省内外建立名特优新产品连锁销售网络。扶持我省企业入股国内大型超市集团,培育我省生活消费品连锁经营龙头企业。有序引导购物中心、中型超市、专卖店、便利店等零售业态发展。配合推动“农超对接”。

  (四)积极培育消费热点。做好“汽车以旧换新”和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根据国家对“汽车以旧换新”补贴金额的最新标准,抓紧修订并实施省的工作方案。重点支持广州市加快淘汰“黄标车”进度。

  (五)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品牌消费品市场,支持发展节庆消费、租赁消费、网络消费等消费模式。鼓励广州白云、深圳宝安机场以及省内旅游胜地增设品牌专卖店,扩大品牌产品销售。

  (六)实施社区商业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双进工程”,促进社区商业消费。支持社区商业中心便利店、小超市改造和连锁经营企业进驻示范社区等,积极开展国家社区商业示范区的推荐工作。

  (七)发展家政服务业。推进家政服务网络建设,支持引导有条件的市依托大型服务企业建立家政服务网络中心。抓好广州、佛山、东莞、中山、阳江等5个地级以上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设和验收工作,积极申报省内其他城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设。扶持一批示范性强的家政服务企业,引导家政企业连锁化、规范化发展,积极开展家政服务人员培训。

  (八)实施“广东名品进名店”行动和振兴广东老字号工程。协调组织我省开展工商产销对接。制定广东省老字号评定标准。争取中央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加快老字号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保护和弘扬餐饮业老字号品牌。开展老字号工作调研。

  (九)发展餐饮业。完善餐饮业统计制度、重点联系制度,探索建立餐饮市场运行分析体系。推动餐饮业标准化体系的制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完成粤港澳餐饮业合作专题研究,推动交流。加快发展大众化餐饮。开展酒店分等定级工作。

  (十)发展住宿业。贯彻宣传《绿色饭店》国家标准,提倡节能降耗,成立省绿色饭店评定工作委员会,开展绿色饭店评定工作。

  (十一)规范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开展行业调查,规范药品流通行业发展,配合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购药和用药。

  (十二)培育商贸服务企业。培育有实力和影响力的企业集团和龙头企业。进一步发挥省级流通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商贸服务企业自主创新,支持商贸企业建设技术研发中心,加强对商贸行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应用。支持中小商贸服务企业发展。

  (十三)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节能降耗工作。加快编制《广东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制度,推广再生资源回收试点经验。引导商贸服务企业加强节能技术改造。

  (十四)完善拍卖业监管。编制《广东省拍卖行业发展规划》,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拍卖业管理的意见,完善我省拍卖业退出机制。

  (十五)完善典当行业监管。落实典当业监管责任制,建立健全全省典当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引导典当业规范经营。加强部门协作,强化日常监管,整顿和规范典当行业经营秩序。

  (十六)完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监管。编制《广东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规划》,建立我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加强对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管,整顿规范回收拆解市场秩序。重点支持报废回收企业信息化改造。

  (十七)完善二手车市场备案管理。建立二手车交易信息平台,制定完善有利于二手车交易的政策措施,制定《广东省二手车流通管理实施细则》,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及经营主体的准入条件,编制《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行业发展规划》,引导企业合理布局。

  (十八)完善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建立省市联合工作机制,制定《广东省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操作规程》(试行),规范备案工作流程,提高备案工作效率。严格实施信息披露制度。

  (十九)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提请省政府尽快审定《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力争将《广东省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管理办法》列入2010年立法计划。落实《广东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建立“放心肉”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绩效评价考核制度。争取相关扶持政策屠宰企业技术改造。培育一批产供销一体经营模式生猪屠宰企业。加强部门配合,完善肉品流通监控和可追溯制度。推动屠宰行业有关税费改革。

  (二十)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酒类行为,维护酒类市场秩序,确保酒类食品安全。继续理顺酒类管理体制,做好315家持省证酒类生产企业的过渡管理工作。争取资金支持,建立全省酒类流通经营企业数据库。建设“放心酒”服务体系。

  (二十一)发挥商贸流通业有关财政引导资金的带动作用。加强对中央和省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的监督和指导,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加大对我省商贸服务业的资金支持。

  (二十二)加强调研,提出政策建议。开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情况调研。开展广东省社区商业发展问题、广东老字号发展战略研究、酒类行业等系列调研活动。

  (二十三)促进广东省流通业竞争力研究成果转化。根据《广东省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分工,牵头制定商贸服务业“十二五”规划,提出促进珠三角一体化商贸服务业发展、商贸流通重点行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推动地级以上市加快制订完善本地区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区域商贸服务业发展。

  (二十四)提升商贸行业基础管理水平。配合商务部做好商贸服务行业统计工作。会同省统计部门,研究建立我省商贸服务业统计体系。分行业建立商贸服务重点企业联系制度。推进商贸行业标准化建设。

  (二十五)积极争取对省级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逐步实现与工业用水同价,土地使用方面给予相关优惠和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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