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印发2010年经济和信息化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0-02-22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现将《2010年经济和信息化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有关工作。

  执行中有什么情况、问题及建议,请与我委法规处联系。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二月十日

  (联系人:周芳艳,电话:020-83133309,传真:020-83134253 E-mailzhoufygz@qq.com

 

2010年经济和信息化法制工作要点

 

   2010年经济和信息化法制工作要点如下:

  一、2010年法制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

  2010年经济和信息化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部署,围绕全省工业商贸经济和信息化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关键,创新思路,进一步提高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切实履行好各项职责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二、2010年法制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构建法制工作新格局。要按照中央提出“越是工作重要、越是情况紧急、越是矛盾突出、越要依法办事”的要求,把促进工业商贸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各项措施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善于依靠制度来谋划发展。特别是当前在促内需拉动,促调整升级,促节能降耗,促两化融合等方面,都需要通过加强立法、规范执法、转变政府职能,通过依法行政来保证实施。因此,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法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法制工作机构与各业务处室、各地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和协作,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局面,努力把法制工作落实到各项业务工作中,以法律来推进、规范和保障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更好地履行好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职责,顺利完成各项任务。

   (二)加快推进立法步伐。要紧紧围绕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职能,着眼当前、立足长远,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努力取得立法工作的突破。一是积极推进重点立法项目的出台。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做好《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修订)》的审议工作,力争早日出台实施。二是抓紧完成计划项目的送审。对纳入我省年度立法计划的《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要积极协调有单位,对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抓紧上报省政府审议,争取年内能够出台。三是做好规划项目的前期工作。对《广东信息化促进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法〉办法》、《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等纳入本届人大立法规划的项目,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顺利推进。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围绕当前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合法合规,为工业商贸经济和信息化管理工作提供抓手。一是做好统筹规划。积极组织各处室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角度,提出项目计划,并落实责任、明确进度、确保完成。二是严格审核把关。特别是在合法性方面,要加强审核把关,按规定提请省法制办审查后,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发布实施。三是加强清理。对实施多年的规范性文件及其它政策措施,组织相关业务处室进行清理,对不再符合当前形势需要的,及时提出废止或修订的意见。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需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机关服务水平。经过09年的清理,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42号令规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保留34项审批项目。一是做好后续监管。对调整、取消的审批项目,协调督促有关业务处室转变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二是规范审批流程。对保留的审批项目的依据、条件、程序、需要提交的材料、时限等要重新梳理和规范,编制审批工作手册,做好审批信息的公开,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三是加强审批行为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在线实时监督,每月定期公布监察结果。

   (五)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要进一步增强执法意识,规范执法程序,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一是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落实执行资格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加强执法指导。对新时期行政执法现状加强调查研究,指导节能、生猪屠宰、成品油、无线电等重点领域执法工作的开展。积极为业务处室执法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帮助。配合商务部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三是提高复议和诉讼办案水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办案协作和报告分析制度,总结办案经验,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四是强化事前防患。通过多种形式,将立法、法规协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中发现的执法薄弱环节和法律风险及时通报和反馈给委领导和业务处室,排除违法隐患,促进机关依法履行各项职责。

   (六)完成“五五”普法任务。2010年是“五五”普法的总结验收之年,要围绕“五五”普法规划的目标,切实做好普法的各项工作。一是做好年度普法。举办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普法培训班,提高系统普法骨干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企业法律顾问的继续教育和注册管理,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二是做好总结验收部署。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和总结验收指导标准,对全系统开展总结验收作出部署。三是圆满完成总结验收。全面总结“五五”普法工作,形成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报告,并向上级部门和省普法办推荐先进单位和个人。四是做好“六五”普法准备。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前期准备工作,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为提出“六五”普法规划草案打好基础。

  (七)开展企业行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引导企业做强做大。一是开展百强企业公布工作。会同省统计局做好2009年度全省最大100家企业和100家工业企业名单及其经营信息的发布工作,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二是加强企业经营行为指导。对企业兼并重组、改制上市行为提出审核意见,规范企业行为,提高企业竞争力。  

   (八)办好建议和提案。认真办好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是落实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的重要方式,对加强委机关自身建设、推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完善办理制度。建立健全处室分工合作的办理机制,落实办理责任,提高办理水平。把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与处室年度考核评先相结合。二是要加强沟通。立足委的职能,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沟通,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做好有关解释和说明工作。三是按时完成。积极协调督促各办理处室,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做到件件有回复,件件有着落。

  (九)加强法制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的建设,为法制工作机构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法制工作人员要熟悉掌握法律知识,了解委的各项中心工作,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做到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更好地发挥工作中的法律顾问、参谋和助手作用。

 

2010年法规处重点工作进程表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目标

进度安排

1

加快推进立法步伐

重点项目的出台、计划项目的送审

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1-6月)

配合省政府审议《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修订)》(1-12月)

完成《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草案并送审(4月)

完成《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法〉办法》草案(10月)

完成《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12月)

2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确保委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制定年度项目计划(2月)

合法性审核把关和发布(1-12月)

规范性文件清理(1-12月)

3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

规范审批行为,促进职能转变

梳理审批项目和办事流程(1-3月)

编印行政审批手册(6月)

加强审批监督(1-12

4

加强执法指导

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提高执法水平

为机关执法人员申领执法资格证,重新梳理执法依据,落实执法职责(2月)

做好2009年度经贸系统复议、诉讼统计分析,提出指导意见(5月)

为业务处室提供法律指导和服务(1-12月)

配合商务部开展反垄断执法(1-12月)

5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总结验收“五五”普法工作,提高系统普法水平。

举办全省普法培训班(8月)

制定下发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和标准(8月)

举办全省企业法律顾问培训班(10月)

完成系统“五五”普法总结验收报告(12月)

6

企业行为指导

规范企业行为,引导企业做强做大

公布全省百强企业和百企业工业企业名单,以及分析报告(6月)

对企业改制上市的合法性进行审核,提出意见(1-12月)

7

建议提案的办理

按时办结,代表、委员满意或基本满意

制定完善办理制度(3月)

协调督促各承办处室按时完成办理工作(1-12月)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印发2010年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工作要点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转发《民用爆炸物品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