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2009年广东省节能监察情况的通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0-02-05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家监管重点耗能企业,有关单位:

根据《印发2009年广东省节能监察行动计划的通知》(粤经贸环资〔2009118号)、《印发百家企业节能监察行动名单的通知》(粤经贸发电〔2009143号)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09年公共机构节能专项监察工作的通知》(粤经贸函〔20091252号)、《关于开展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现场专项监察的通知》(粤经贸环资〔2009643号)和《关于开展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专项监察的通知》(粤经贸环资〔2009642号)的具体安排,在我委的委托以及指导下,省节能监察中心、各市经信部门及其节能监察(监测)中心于2009年在全省先后开展了百家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监察,公共机构节能、节能专项资金项目、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专项监察。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百家企业节能监察情况

(一)监察范围与内容。

2009年,全省共对353家重点耗能企业开展了节能监察,是原定169家节能监察任务的209%。其中,省节能监察中心完成了49家,超额22%;各市单独完成了304家,超额136%。完成节能监察企业最多的市依次为惠州、肇庆、湛江、阳江、珠海、佛山等市,均大大超出了省下达的节能监察任务。

监察内容主要包括:节能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能源管理岗位的设置情况、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填报情况、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情况和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等。

(二)监察基本情况。

从节能监察情况看,节能管理基础工作普遍加强。绝大多数企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能源管理制度,依法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建立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节能目标考核机制。面对金融危机,多数企业能积极主动,充分挖掘节能潜力,重视节能技术改造,加大节能投入力度,节能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报送数据不完整性或不一致。有22.4%的企业向不同政府管理部门报送的能耗数据或不同时期向同一部门报送的能耗数据存在不一致性,同一企业多套数据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典型企业有广州晖腾纺织有限公司。

二是少数企业仍未依法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符合法律规定的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节能主管部门备案。典型企业有信义超薄玻璃(东莞)有限公司、佛山市三水恒益火力发电有限公司、英德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三是仍有少数企业不按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报送报告的数据不一致。其中以2009年第一季度尤为明显,有76家企业未报送报告和报送质量较差,名单已在(粤经贸环资〔2009532号)文件通报;第二季度明显改善,但仍有16家企业报送工作较差(名单见附件1);第三季度报送率为100%,且报告大多符合要求;第四季度只有梅州市华润电力(兴宁)有限公司1家企业未报送,另有6家企业报送工作较差(名单见附件1)。(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监察情况见附件23

针对上述问题,省节能监察中心共发出17份处理文书,其中责令改正指令书12份,节能监察意见书5份。据不完全统计,各地市共发出各类执法文书139份。

二、节能专项监察情况

(一)公共机构节能专项监察

1.监察范围与内容。

2009年,全省共对42家公共机构进行了专项监察,占计划总数49家的85.7%。其中,省节能监察中心、佛山、韶关超额完成了任务,珠海、汕头、梅州、惠州、汕尾、东莞、江门、阳江、茂名、肇庆、清远、揭阳等市完成了监察任务。

监察内容主要包括: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的制定及落实情况,能源消费计量、监测和统计情况,能源管理岗位设及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节能管理基础工作落实情况。

2.监察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从节能监察情况看,自《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颁布后,各单位都加强了法律法规的宣贯学习,积极开展节能工作,节能宣传到位,节能意识明显提高。但是,被监察的公共机构普遍存在未制定明确的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存在不同程度的能源统计台帐、能源管理岗位设置不规范问题,及未报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表》。针对以上问题,省节能监察中心共发出4份节能监察意见书。(公共机构节能监察情况见附件4

(二)节能专项资金项目进展专项监察

1.监察范围与内容。

2009年,省节能监察中心对2008年获得省节能专项资金的20个单位涉及的24个项目开展了专项监察。监察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对已完成项目进行实际节能量的核实。

2.监察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被监察的24个项目预期节能量为162717吨标准煤,共获省节能专项资金2661万元,截至2009930,已使用专项资金2131.8万元,占下拨省节能专项资金的80.11%。13个项目已完工投用或者处于调试阶段,其中广东五洲药业有限公司燃烧油页岩替代锅炉燃煤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等6个项目管理相对规范,能耗、生产运行等数据完整,在现场监察中完成实际节能量的核实,另外7个项目由于处于调试或者企业未能提供完整的数据,无法进行实际节能量的核实。11个未完工项目,其中有9个仍处于土建、设备采购、计划实施或部分子项目完成阶段,另外2个由于主体设备于20086月停用而导致项目至今仍未实施。(节能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现场专项监察情况见附件5

从节能监察情况看,项目主要存在管理不规范、资金不足、生产不正常、技术因素和重复申报等问题。

(三)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专项监察

1.监察范围与内容。

2009年,省节能监察中心以书面调查和现场监察结合的方式,对钢铁、有色、石化行业24家企业开展淘汰落后用能设备专项监察,对电力和水泥行业49家企业中68台燃煤发电机组、63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开展能耗限额专项监察。

2.监察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截至2009925,共有22家钢铁、有色、石化企业报送了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调查表,25家火力发电企业和19家水泥企业报送了能耗限额调查表。根据对调查反馈表的分析,抽查了部分企业开展了现场专项监察,共发出3份节能监察意见书。

从调查表分析和现场监察情况看,多数企业能自觉地对落后产能、设备及时进行更新淘汰,或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淘汰计划。但仍有10家企业不同程度存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产能或设备的现象。经统计,共有881台(套)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设备在用或备用,其中电动机753台,变压器63台,工艺设备29台(套)。典型的企业有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共有应淘汰设备554台,包括电动机502台、S7系列变压器52台;佛山中油高富石油有限公司共有应淘汰设备242台,包括电动机212台、疏水阀28只、箱式电阻炉2台。

调查的68台机组均未超过广东省能耗限额或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其中有25台机组优于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水平,且以600MW300MW等级的高参数、大容量机组为主。

调查的63条水泥熟料生产线,个别能耗指标较高,其中熟料及水泥综合电耗项指标超过广东省能耗限额或国家能耗限额标准的情况较为突出。(淘汰落后、能耗限额专项监察情况见附件67

三、总体评价

通过对监察结果的分析,总体执行情况较好的有佛山、惠州、东莞、肇庆等市,这些市思想重视,措施有力,工作比较扎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监察任务。广州、深圳、中山等市存在节能监察工作滞后等问题(监察情况按市汇总见附件8)。

 

附件:12009年第二、第四季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工作较差企业名单表

22009年省节能监察中心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监察情况

32009年各地市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监察情况

42009年公共机构节能监察情况

52009年节能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现场专项监察情况

62009年淘汰落后用能设备专项监察情况

72009年水泥行业超标企业名单

82009年各地市节能监察情况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二月五日

相关附件: 粤经信节能〔2010〕131号附件(1-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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