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12月17日至12月23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郑秋莎,联系电话:38835956
附件:
1. 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质检平台及标准化建设)明细分配表.docx
2.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食品抽检及监管)明细分配表.docx
3. 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监管)明细分配表.docx
4. 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政府质量奖)明细分配表.docx
5.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明细分配表.docx
6. 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省质量提升发展基金)明细分配表.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