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食品函〔2021〕40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市场监管局: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定,现将《广东省对铁皮石斛、西洋参、灵芝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对铁皮石斛、西洋参、灵芝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方案.doc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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