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局     发布时间:2022-08-30     点击量:

粤市监知促〔2022〕382号

各项目实施单位:

  为加强省级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落实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进行跟踪监控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决定对2022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保留省级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和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资金范围

  1.2022年度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专项保留省级知识产权促进类部分资金。

  2.2022年度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

  具体项目清单及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2。

  (二)单位范围

  2022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保留省级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和中央服务业发展项目实施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包括项目承担单位情况及项目组成员情况等。

  (二)资金使用情况

  包括制定专项资金执行进度,预算执行、事项支出的合规性,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的情况等。

  (三)项目进展情况

  包括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绩效产出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等。

  三、检查方式

  本次资金监督检查以项目实施单位自查、省市场监管局抽查的方式开展。各项目实施单位对照检查资金范围和内容认真开展自查。省市场监管局将根据材料报送情况开展抽查。

  四、相关要求

  (一)报送要求

  请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填写《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执行情况中期检查表(2022年度)》(见附件3),于9月7日前在系统上进行提交(平台地址:http://210.76.74.160/zscq;具体登录账号为项目负责人手机号,密码请在登录页【忘记账号/密码】中重置密码后进行登录;登录后由【过程管理】菜单下的【填写中期报告】列表右边的编辑操作按钮上修改内容后提交)。

  (二)检查要求

  请各项目实施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自查工作,全面、客观反映自查情况,及时报送自查材料,同时积极配合我局开展抽查,并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在自查及抽查中发现的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问题,请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在检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处沟通联系。

  附件:

  1.2022年知识产权专项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清单.docx

  2.2022年度中央服务业发展项目清单.docx

  3.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执行情况中期检查表(2022年度).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知识产权专项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 牛晨蕾,020-38835686;中央服务业发展项目 阳屹琴,020-38835691。邮箱:gdsjj_ipcj@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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