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特设〔2023〕299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扎实做好我省“安全生产月”“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南粤行”和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工作,省局部署组织开展2023年电梯法规宣贯和典型案例安全警示教育线上培训,普及新颁布的电梯法规,通过专家点评电梯典型案例方式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推动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消除事故隐患,倡导文明、安全搭乘电梯意识,防范事故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全省电梯生产单位、使用单位(物业公司)、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电梯安装维保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二、活动时间
2023年6月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周”)至10月31日。
三、学习方式
参加学习的相关人员关注“广东特种设备安全”公众号,访问“安全课堂”中“电梯案例教育”签到学习,签到时请准确填写参加人员姓名、聘用单位等相关信息,进入课堂学习全部课程,完整观看学习内容后对学习内容进行测试,培训情况及测试成绩纳入企业安全培训档案记录。
四、有关要求
请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督促辖区内电梯电梯生产单位、使用单位(物业公司)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要认真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上述有关规定把培训落实到位情况列入每月“月调度”安全工作内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监督检查时要把企业落实培训工作情况纳入日常检查内容,对落实不力的企业,依法依规查处。
省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抽查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在7月20日、8月20日、9月20日、10月20日通报各地市企业参加培训人员情况。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7日
(联系人:特种设备处 罗向平,联系电话:020-38835621)
附件
电梯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视频节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