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2023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的公示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局     发布时间:2023-11-06     点击量: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11月6日至11月12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2023年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docx

  联系人:刘延君,联系电话:38835692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6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印发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操作指南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核准82家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示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