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人社函〔2023〕267号
省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动我省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调动广大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广东省标准化突出贡献奖表彰活动。现就做好推荐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广东省标准化突出贡献奖下设标准项目奖、标准化组织奖、标准化成就奖和优秀青年奖。
(一)标准项目奖的推荐对象为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团体、高等院校、行政部门和中央驻粤有关单位等(以下统称广东省有关单位)主导制定的,现行有效并在2021年7月1日前实施的相关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2)。重点表彰有效支撑国家或广东省重大战略实施、促进技术创新或管理创新,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项目,重点围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绿美广东工程等领域。
(二)标准化组织奖的推荐对象为在推动广东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广东省有关单位(具体要求见附件2)。
(三)标准化成就奖和优秀青年奖为个人奖。标准化成就奖的推荐对象为在标准化理论研究、标准研制、标准推广实施、国际标准化等某一方面或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良好声誉和较高影响力的标准化工作者;优秀青年奖的推荐对象为在标准化研究与应用方面作出创新性贡献,标准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并具有突出的发展潜力,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7月1日后出生)的标准化工作者(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二、表彰数量和推荐名额分配
标准项目奖设一、二、三等奖,表彰数量分别限额5个、10个、20个;标准化组织奖不分等级,表彰数量限额5个;标准化成就奖不分等级,数量限额6名个人,优秀青年奖不分等级,数量限额4名个人。
省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中央驻粤有关单位为推荐单位。各单位推荐名额详见附件4。
三、推荐工作程序
(一)推荐单位宣传发动。推荐单位在本单位、本行业和本地区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申报。
(二)参评单位申报。符合条件并有意愿参加评选的单位和个人应按参评项目不同分别填写申报书(模板见附件3),在本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后以单位的名义统一向推荐单位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同一参评项目只能向1个推荐单位提出申请。
(三)推荐单位审核推荐。推荐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实,并根据本单位推荐名额择优确定拟推荐名单,拟推荐名单应当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确定推荐的申报材料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每份推荐材料需加盖骑缝章)后,报送至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市场监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成立广东省标准化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评审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切实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见附件1)。
(二)规范有序开展。推荐单位应当秉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省委、省政府对标准化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标准化引领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开放等重点内容做好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对象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
(三)严肃工作纪律。推荐单位应当严肃工作纪律,不得收取推荐对象的任何费用,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借推荐工作徇私舞弊、谋取私利。要监督参评单位和个人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发现有弄虚作假、歪曲事实的,要通报其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五、联系方式
(一)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
联系人:叶秋仪
联系电话:020-38835918,15915771229。
邮寄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363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
(二)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事处(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联系人:程玉乾
联系电话:020-83834955
附件:
1.广东省标准化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及名单.docx
4.广东省标准化突出贡献奖推荐单位和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