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我单位现就网络安全防护设备拟采用询价采购方式选定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以下项目内容进行书面报价: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网络安全防护设备安装和保修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290,000元
三、采购内容:
1.360 WEB应用防火墙1台(技术要求见附件);
2.360入侵防御系统1台(技术要求见附件).
四、设备服务供货、验收时间:
2017年10月15日前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供货地点为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五、供应商应书面承诺以下条款:
1、供应商必须保证:用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 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用户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必须保证:报价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供应商必须保证:报价包含网络安全防护系统所有的硬件设备、系统软件、通用软件费用,且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4、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非进口设备。
5、供应商必须保证:报价包含运费、税费、安装以及验收等的全部费用。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满足以下资质要求,并在报价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企业须为投标设备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该产品的销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七、报价人须知: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请根据询价内容要求制作报价文件,并加盖公章,密封包装(无论结果,所有资料恕不退回),报价文件至少包括:
(1) 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投标企业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针对第六项第2条款的投标产品销售授权书(生产厂家不需提供)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询价响应报价表(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
询价响应报价表
序号 名称 投标品牌 规格或型号 单位/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 交货时间:
询价响应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5)投标企业应了解采购单位的网络现状及具体业务系统,投标企业可提前勘察现场,确保所响应网络安全防护设备与采购单位要求匹配, 投标时须提供现有业务拓扑结构图、项目实施方案以及实施后业务拓扑图;
(6)针对第五项的书面承诺书;
(7)投标产品配置或技术参数响应对照表;
投标产品配置或技术参数响应对照表
序号 名称 品牌型号 招标配置或技术参数要求 投标产品配置或技术参数描述 是否符合(填“符合”或“不符合”
2.本项目按照实质性响应项目需求且项目总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报价。
4.报价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2日15:00。
5.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由委托人送至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收(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60栋11楼1105室)。
6.联系人:成女士 电话:020-87684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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