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函〔2017〕529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决定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认证管理规范认证辅导机构调查工作,现将该司《关于协助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辅导机构调查的函》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调查对象
已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下简称“获证企业”)。具体名单请登录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网站“统计信息”栏目查看。
二、调查安排
(一)本次调查采取网络填答方式。填答链接:https://sojump.com/jq/14723843.aspx。
(二)请于2017年7月28日前将调查工作要求通知本市(区)内所有获证企业。
(三)调查问卷填答截止日为2017年8月18日。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市(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市(区)内企业获证企业认真填答调查问卷。
(二)我局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中期检查意见,做好督促工作。
附件:关于协助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辅导机构调查的函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7年7月26日
(联系人:吴瑛,联系电话:020-87684899)
关于协助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辅导机构调查的函 .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