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函〔2017〕476号
省内各国家级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实施2017年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程示范项目的通知》(国知办函协字〔2017〕509号,见附件)要求,我局作为2017年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程示范项目承担单位,将参与实施知识产权评议领先工程。为建立协同推进机制,推动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确保工程实施形成合力并取得实效,现面向我省各国家级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征集知识产权评议工程参与意愿,并商请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相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经济科技活动的情境条件及具体要求、产业领域特点等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梳理问题和需求,建立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工作机制和流程规范,科学选取分析方法,通过知识产权评议给出明确、可行的策略建议,切实为政府决策、产业发展、企业管理以及技术研发等提供支撑和指引。
二、项目要求
(一)聚焦产业。聚焦现代农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材料、清洁高效能源和生态环保、现代交通技术和装备、海洋和空间先进适用、先进高效生物、大健康、文化创意和消费品等重点发展且与知识产权关联度高的产业。
(二)聚焦活动。聚焦重大产业规划、高技术投资、人才引进、科技研发、技术引进、技术标准制修订、招商引资、企业上市、企业并购、产品出口、展会参展、海外诉讼应对等有影响力、知识产权作用大、且经验可复制可推广的活动。
三、其他事项
(一)请有意愿参与知识产权评议工程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协助撰写《项目知识产权评议推进方案》,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的时间节点(2018年3月前完成项目实施工作)、拟订《工作进度安排》,并于2017年7月17日前将《推进方案》和《进度安排》反馈至我局产业促进处。
(二)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择优选择一家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与相关项目推荐单位、实施单位和有关知识产权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协同推进项目知识产权评议工作开展;评议成果将由我局、项目推荐单位、实施单位和有关知识产权评议服务示范创建机构共享。
专此致函,请与大力支持为盼。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2017年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程示范项目的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7年7月11日
(联系人:成思,电话:87684899,传真:87680624,电邮:zscqj_cyc@gd.gov.cn)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2017年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程示范项目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