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2017〕113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知识产权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经公开组织申报及专家评审,2017年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已完成立项工作。现将立项项目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共安排43项,每项资助10万元(见附件1)。项目经费由省财政厅划拨(见粤财教〔2017〕93号文)。省财政拨付的项目经费为引导性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可自筹经费。
二、项目实行合同管理。批准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须与省知识产权局签订项目合同。请项目承担单位填写《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委托合同》(下称《合同书》,见附件2,可从省知识产权局官网下载),并将加盖单位印章的《合同书》纸件(一式5份)于2017年6月10日前报送至地市(顺德区)知识产权局,由地市(区)局集中统一报送我局。同时请项目承担单位将《合同书》电子件(Word格式)直接发送至我局产业促进处zscqj_cyc@gd.gov.cn。逾期不提交《合同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
三、项目实施周期为两年,自2017年6月起计算。
四、请项目所在市(区)知识产权局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和服务,并配合做好项目经费决算、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照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有关规定用好资金,对照工作目标,完成工作任务,并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的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年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及经费安排表
2.2017年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委托合同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7年5月10日
(联系人:何社善、牛晨蕾,联系电话:020-87688009、87680624,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60栋913室,邮编:510070)
附件1:2017年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及经费安排表 .docx | |
附件2:2017年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项目委托合同书.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