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2016〕250号
深圳、东莞市知识产权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粤发﹝2014﹞12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决定》(粤发﹝2012﹞4号)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知识产权对创新驱动发展的支撑作用,提升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对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我局开展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示范培育工程。现组织对我局2015年立项的广东省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示范培育工程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2)进行验收评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自查
请你们组织项目实施单位,根据《2015年广东省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示范培育工程项目委托合同书》,撰写《2015年广东省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示范培育工程项目完成报告》(项目完成报告模板见附件1),相关产业专利导航研究报告(全文版)及产业转型升级决策建议报告(精华版)。
二、项目评审
我局拟于近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60栋)7楼会议室,组织专家以集中答辩形式对各项目进行考核和验收评审。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
三、其他事项
1. 请各项目实施单位派2-3人参会并准备不超过15分钟的项目实施工作汇报(PPT),并于12月23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我局:项目实施工作汇报PPT、《广东省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示范培育工程项目完成报告》(电子版)、相关产业专利导航研究报告(全文版)及产业转型升级决策建议报告(精华版)》(电子版)、会议回执。
2. 请务必将上述的“项目完成报告”(该报告须由产业联盟与运作单位共同盖章)和“专利导航研究报告及决策建议报告”的纸质版一式五份,带至评审答辩会会场。
附件:1. 2015年广东省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示范培育工程项目完成报告模板(该报告须由产业联盟与运作单位共同盖章)
2. 2015年广东省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示范培育工程项目评审答辩会时间安排表
3. 2015年广东省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示范培育工程项目评审答辩会会议回执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12月12日
(联系人:郑丹燕、郑俊秋,联系电话:020-87680624 、87609782,电子邮件:zscqj_cyc@gd.gov.cn)
附件1-2015年广东省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示范培育工程项目完成报告模板.doc | |
附件2-2015年广东省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示范培育工程项目评审答辩会时间安排表.doc | |
附件3-2015年广东省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示范培育工程项目答辩会会议回执.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