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规〔2016〕122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知识产权局:
为摸清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总体规模、结构、资产、效益及地区分布等情况,支撑知识产权服务业品牌机构培育工程、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等项目实施,深入研究知识产权服务业财税、金融等优惠政策,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全国范围开展2016年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为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好本次统计调查,我局定于2016年6初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内容
2016年度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内容包括知识产权服务业法人单位基本情况、业务调查及财务状况。填报内容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二、统计调查对象
2016年度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对象涉及全省共计1708家法人单位。
三、统计调查时间
2016年6月6日至2016年8月14日。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市要指派专人负责调查工作,确保调查工作顺利组织开展。
(二)调查问卷填写要求
1.调查问卷必须加盖调查对象单位公章。
2.所答选项不能存在明显的逻辑矛盾。
3.各单位审核完问卷后须在问卷首页“第一审核”处签章。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6月13日前将负责该项工作人员名单(见附件)发邮件至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与发展中心。
(二)请各单位于8月14日前将调查问卷寄回给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与发展中心。(调查问卷自行打印)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6月6日
(联系人:郭志坤,吴建华,电话:020-32210173、32210162,E-mail:231192458@qq.com)
附件:2016年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人员名单.doc | |
2016服务业调查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