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2016〕116号
广州、中山、佛山市及顺德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经公开组织申报及专家评审,2016年广东省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项目已完成立项工作。现将立项项目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广东省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项目”安排项目3项(见附件1),每项支持50万元。项目经费由省财政厅划拨(见粤财教〔2016〕81号文)。省财政拨付的项目经费为引导性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可自筹经费。
二、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自2016年5月起算。
三、项目实行合同管理。批准立项的项目申报单位,须与省知识产权局签订项目合同。请项目承担单位填写《广东省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项目合同书》(下称《合同书》,见附件2)并打印纸件(一式4份),盖章后于2016年6月15日前报送我局产业促进处,电子件请一并发送至zscqj_cyc@gd.gov.cn。逾期不提交《合同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
四、请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和服务,并配合做好项目经费决算、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照专项费用的使用范围和有关规定用好资金,对照工作内容,完成工作任务,并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的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特此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6月1日
(联系人:成思,联系电话:020-87684899,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60栋911室,邮编:510070)
附件:2016年广东省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项目及经费安排表与合同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