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征求对《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利)专业研究员资格条件》意见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16-04-11     点击量:
 

  为全面推进知识产权职业水平评价工作,我局联合省人社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专利专业人员类别(附件6)和全省知识产权人才的主要特点,在2009年试行的《广东省知识产权专业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附件5)的基础上,起草了《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利)专业研究员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附件1)、《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利)专业副研究员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附件2)、《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利)专业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附件3)和《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利)专业实习研究员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附件4)等四份文件。现在省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上公布各资格条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请于2016年4月20日前将您的意见和建议以电话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我局。
  联系人:张璟,王一

  电 话:020-87680592,87686049

  电子邮箱:gdiprc@163.com

 
  附件:关于征求对《广东省知识产权(专利)专业研究员资格条件》意见的通知.rar
   2016年04月11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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