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2016〕5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知识产权局,佛山市禅城区知识产权局: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办函〔2015〕611号)关于“争取国家支持在珠三角地区全面开展全国专利保险试点”的要求,为推动珠三角地区各地市(区)深入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现定于1月23日(星期六)在我局召开珠三角地区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6年1月23日(星期六)09:00-11:30
二、会议地点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十一楼会议室(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栋)
三、参会人员
1. 珠三角地区各地市(区)知识产权局,佛山市禅城区知识产权局分管领导、业务工作负责人各1人;
2. 有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工作意愿的其他地市知识产权局自愿参加。
四、会议议程
(一)请广州、深圳、东莞、中山市和佛山市禅城区知识产权局介绍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解决的办法建议,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每市发言时间10分钟。
(二)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业务主管部门领导介绍全国专利保险工作动态并进行相关政策解读。
(三)请人保财险广东省分公司介绍我省专利保险工作开展情况,宣讲专利保险业务。
(四)省知识产权局领导讲话。
五、有关要求
1. 请广州、深圳、东莞、中山市和佛山市禅城区知识产权局按《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珠三角地区全面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粤知产〔2015〕243号)要求,认真准备会议发言材料。
2. 请各参会单位于2016年1月21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将《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座谈会参会回执》发至我局产业促进处邮箱(zscqj_cyc@gd.gov.cn)。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6年1月18日
(联系人:产业促进处牛晨蕾、何社善,联系电话:020-87680624、87688009)
![]() | 附件:专利保险试点工作座谈会参会回执.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