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2015〕76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佛山市顺德区知识产权局,各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及示范县(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及示范园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2015年深化开展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协字〔2015〕17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积极申报。有意愿参与2015年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工作的单位,请对照《2015年知识产权评议试点申报指南》,认真填写《2015年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工作申报书》,并将《申报书》于2015年5月12日前报送我局产业促进处,同时将《申报书》电子件发至zscqj_cyc@gd.gov.cn,由我局统一报出。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5年4月28 日
(联系人:成思,联系电话:020-87684899,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60栋911,邮编:51007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印发
粤知产〔2015〕76号-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2015年深化开展重大经济科技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工作的通知(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