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政函〔2014〕660号
各专利代理机构: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专利代理机构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的要求,每年在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的“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dlgl.sipo.gov.cn)提交年度报告。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4年12月26日
(联系人:张淑芳,电话:020-87680843)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专利代理机构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