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2014〕127号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关于参加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等展会的通知》(国知管发〔2014〕11号,见附件1)精神,以及《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第十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广东展团招展工作的函》(粤商务产函〔2014〕24号,见附件2)有关要求,为做好第十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第二十一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第二届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参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知识产权局,根据各展会的主题、特点及具体参展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展。
二、请申请参加第二十一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第二届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的单位,按附件1有关要求直接与各承办单位联系。
三、请申请参加第十六届高交会的单位,按附件2有关要求如实填写《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登记表》(电子版可在高交会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chtf.com/xiazai),书面申请参展所需展位数。请将每个项目的《项目登记表》、展位申请等相关材料于8月29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相应纸件(一式3份)于9月10日前报送至我局产业促进处。我局会同省商务厅对申请项目进行筛选后,择优纳入广东展团参展。凡纳入广东展团的项目,将统一特装布展,并免收企业展位费。
特此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4年8月14日
(联系人:何社善,电话/传真:020-87680624,电子邮件:zscqj_cyc@gd.gov.cn,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60栋911室,邮编:51007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4年8月14日印发
![]() | 附件1:关于参加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等展会的通知.PDF |
![]() | 附件2: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第十六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广东展团招展工作的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