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协〔2013〕222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
根据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安排,我局与省教育厅、团省委、少工委拟于12月中下旬召开首批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评估验收情况通报会,并同时举办2013年示范学校授牌仪式。为使各有关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首批省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评估验收情况通报;
(二)经验交流;
(三)2013年示范学校授牌;
(四)部署下一阶段主要工作;
(五)教学观摩。由广东实验中学组织知识产权教学演示,示范学校相关老师进行观摩学习,提升知识产权教学水平和能力。
二、参会人员
省知识产权局、教育厅、团省委、少工委领导及有关人员;评估组全体评委;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分管领导或业务负责人;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的校长或分管校长及知识产权课程授课老师代表参会。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和2011至2012年度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于12月10日前向省知识产权局分别报送本地、本校今年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总结。总结材料控制在3000字以内,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信箱:GDZXXD@163.com。总结材料将在会议时统一印发。
(二)请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一并报送本地近年来累计认定的市级试点学校名单;各示范学校一并填报《广东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工作情况表》(见附件2)。2010年度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因前期已报送自评材料,此次只填写《情况表》,不再报送工作总结。
(三)请河源市知识产权局、清远市知识产权局、潮州市知
识产权局、广东实验中学、汕头市龙湖小学、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第三中学、惠州市南坛小学做好交流发言准备(每个单位约5分钟)。
(四)请承担教学观摩演示任务的广东实验中学及早准备、认真组织,确保演示能充分展示我省知识产权课堂教育特色,提升课堂教育质量。
会议具体日期、地点、议程另行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13年12月2 日
(联系人:吴勇;联系电话:020-87686049)
抄送: 省教育厅、团省委、少工委。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3年12月3日印发
附件:1. 2010-2012年度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名.doc | |
附件:2.广东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工作情况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