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政〔2012〕67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2012年1月20日,省委、省政府颁布了《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决定》(粤发﹝2012﹞4号,以下简称《决定》),这是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省局已于3月22日举办了知识产权强省政策宣讲师资培训班。为了深入推进《决定》的宣传和贯彻,省局将组织各地市知识产权局集中开展知识产权强省政策宣讲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讲时间
2012年4月至6月。
二、宣讲方式
通过举办宣讲会、学习班、培训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组织社会公众学习《决定》的各项内容,使社会各方面主动参与、积极支持知识产权工作,形成有利于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宣讲师资
根据3月22日强省政策宣讲师资培训班的要求,参加该次培训班的学员就是宣讲活动的授课老师。各地也可以根据情况邀请有关专家进行宣讲。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宣讲宣传工作。《决定》是广东首个以省委、省政府名义颁布的涵盖各类知识产权的政策性文件,对未来五年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做出了全面部署,确立了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发展目标。各地市知识产权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决定》的宣讲宣传工作。
(二)积极组织开展宣讲活动。要把《决定》的宣讲宣传作为今年开展 “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进一步增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把学习《决定》列入各市局机关的学习培训计划,对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深入细致的学习培训,全面把握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
(三)认真做好宣讲活动总结。请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宣讲宣传活动的情况,并于6月25日前将总结的纸件和电子件报送我局政策法规处。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刘嵘、赵飞,联系电话:020-87680843,邮箱:ray88581318@163.com)
主题词:知识产权 政策 宣传 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2年3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