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转发关于组团参加第十八届中国杨凌农业高科技成果博览会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11-09-20     点击量:
 

粤知产〔2011〕164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商务部、教育部、农业部等19部委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定于2011年11月5日-9日,在陕西杨凌共同主办第十八届中国杨凌农业高科技成果博览会。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团参加第十八届中国杨凌农业高科技成果博览会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1〕10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本市、本单位农业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优先组织获中国专利奖的项目及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和企业的项目参展。请将申请表,参展人员回执、参会人员电子版证件照,于9月27日前通过电邮(
ZSCQJ_CYC@GD.GOV.CN)及传真(020-87680624)两种方式同时报送省知识产权局产业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联系人:刘召维 李伟 电话 020-87684899;传真020-87680624)

 
  转发文-关于组团参加第十八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的通知.PDF
 产业促进处  2011年09月20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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