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执〔2011〕119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现将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广东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粤知专项领〔2011〕9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评选条件组织开展本地区知识产权局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并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全省‘双打’先进集体推荐表”和“全省‘双打’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各一式四份)及电子件于7月25日之前报送我局执法与监督处,经我局审定后,统一报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审核评选。
附件: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广东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陆 兵 电话/传真: 020-87685019/87682771,电子邮箱:zscqj_lb@gd.gov.cn)
主题词:双打△ 先进 评选 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1年7月21日印发
关于开展广东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3).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