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政〔2011〕92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各专利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161号公告,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将于11月5日-6日在包括广州在内的18个城市举行。现将广州考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查验时间、查验地点和查验材料
(一)查验时间:2011年6月27日至7月15日。
(二)查验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栋909室。
(三)查验材料:
1.首次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者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证明原件。
2.再次报名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者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他人进行查验,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出具的委托书原件。
二、 考试报名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的规定,2011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费65元/科。
三、其他事项
我局拟在广州举办考前培训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我局网站(http://www.gdipo.gov.cn)“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题”专栏上查询。
报考人员可依据《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进行复习、备考,考试指南可在报名点购买,不办理邮购。其他有关参考书可查阅中国知识产权出版社网站(http://www.cnipr.com)。邮购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知识产权出版社图书门市部,邮政编码:100088,联系电话:010-62083595。
特此通知。
(联系人:梅颖娟、张淑芳;联系电话:020-87680598/13719285819、020-87680843)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161号)
主题词:专利代理 资格 考试
抄送: 国家知识产权局。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1年6月3日印发
国家知识产权局第161号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