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2011〕65号
广州、汕头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各专利代理机构,各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推荐第二批广东省科技服务业百强企业(机构)的通知》(粤科函管字〔2011〕450号,以下简称《通知 》)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广州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汕头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积极组织所在地符合《通知》推 荐条件的企业(机构)申报,并通知申报企业(机构)按时将材料报送我局。
二、请各专利代理机构、各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各有关单位对照《通知》推荐条件,结合实际,积极申报。
三、《广东省科技服务业百强企业(机构)申报书》及有关附件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件,请于5月20日前报送我局产业促进处。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推荐第二批广东省科技服务业百强企业(机构)的通知》(粤科函管字〔2011〕450号)
(联系人:黄洁贞,电话/传真:020-87680624,电邮: zscqj_cyc@gd.gov.cn,地址及邮编: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60栋911室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产业促进处<510070>)
主题词:科技服务 企业 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1年5月5日印发
附件:关于推荐第二批广东省科技服务业百强企业(机构)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