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会是由全省从事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从事知识产权研究的学术性社会团体法人,依法在广东省民政厅注册,业务主管单位是广东省知识产权局,接受广东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和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的业务指导。
多年来,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充分发挥社团的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广大知识产权工作者、具有知识产权管理职能的各政府部门以及司法界、科技界、教育界、学术界和企业界,开展知识产权学术研究和交流,为广东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目前,研究会拥有中兴通讯、格兰仕、科龙、佛山通宝、茂名石化、中一药业、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汇俊律师事务所等众多会员。
当前,我省正处于深入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强省建设的关键时期,我省正加快转入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发展阶段。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研究和交流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我会决定面向有关单位及个人发展一批新会员。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入会条件
(一)单位会员
1.属于知识产权管理、司法、科研、教学、生产等单位以及有关学术性群众团体;
2.拥护本会的章程;
3.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4.积极支持本会工作。
(二)个人会员
1.拥护本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司法、教学、研究以及相关知识产权工作,并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独立工作能力;
4.热心于知识产权学术研究,积极支持本会工作;
5.在学术上有较高成就,与本会有友好联系、交往和合作的国内外知识产权界人士,可申请成为通讯会员。
二、入会程序
1.提交《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会会员入会申请表》(见附件1、2)一式二份,申请入会的个人请一并提交2寸彩色免冠照片和小1寸彩色免冠照片各一张;
2.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3.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三、会员权利
1.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的活动;
3.优先获得本会的服务;
4.对本会工作进行批评、建议和监督;
5.自愿入会,自由退会。
四、会员义务
1.执行本会的决议;
2.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其他事项
(一)请有意加入本会的会员于2011年4月30日前将入会申请表等相关资料交至本会。入会申请表可到本会领取或登录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可采取面交或邮寄的方式,也可采取发电子邮件的方式,单位会员发电子邮件须在申请表上加盖单位的电子公章,个人会员发电子邮件须在登记表“贴相片处”加电子相片,如有发明创造、学术成果、获奖或荣誉的,应附上有效证明材料或证书的电子版。
(二)本会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60栋9楼911室,邮编:510070;电子邮箱:1831607317@qq.com;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网站www.gipo.gov.cn。
(三)联系人:周雪君、颜婉华、刘召维;电话:18922350864、18922350884、13632344066。
附件:1.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
2.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附件1 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会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doc | |
附件2 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