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组织专利代理机构参加2011年百所千企知识产权服务对接工程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11-03-09     点击量:
 

粤知政〔2011〕33 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各专利代理机构

  为落实《关于开展“百所千企知识产权服务对接工程” 的指导意见》(粤知政〔2010〕16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精神,推动2011年“百所千企知识产权服务对接工程”(以下简称“对接工程”)在全省范围内的开展现就2011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人申请参加该工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人的申报条件

    1. 专利代理机构:参加对接工程的代理机构,申报条件除符合《指导意见》规定的条件外,2010年12月份电子申请率应达到50%以上。

  2. 专利代理人:参加对接工程的代理人,申报条件应符合《指导意见》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要求

  1.请各地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参加对接工程的申报。

  2.请符合条件的专利代理机构积极申请参加对接工程,于2011年3月18日前将申请书以电子和纸件方式同时上报我局。

  3.申请书可登陆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下载网址为:http://www.gdipo.gov.cn/shared/news_content.aspx?news_id=6517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

 

 

(联系人:赵飞、刘嵘,联系电话:87680843,电子邮箱:ray88581318@163.com,邮寄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60栋901室 省知识产权局政策法规处)

  

主题词:专利 代理机构  百千对接△  通知

 

 
  2011年专利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1.doc
   2011年03月09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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