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产〔2010〕141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定于2010年11月7日-13日举办“2010?第四届中国专利周”活动,广东省政府是本届专利周的支持单位。我省作为专利大省,将是本届专利周的重要活动地区。为促进国家及我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重要作用,按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政府的部署,我局将组织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开展本届专利周广东地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局的重点活动
本届专利周我省活动的主题是:“运用专利制度,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创新型广东建设”。重点活动包括:
(一)召开第四届中国专利周广东省活动新闻发布会;
(二)召开全省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会议;
(三)广东省专利技术与产品展示交易活动;
(四)开展《广东省专利条例》系列宣讲活动;
(五)召开全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资产评估业务研讨会;
(六)开展审查员与企业专利工作交流活动;
(七)组织专利项目参加第十二届深圳高交会;
(八)开展广交会等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九)开展中国及广东专利奖专项宣传活动;
(十)支持举办“中美专利商标制度研讨会”。
同时,还将通过各类媒体广泛报道专利活动信息,在局网站开设“第四届中国专利周广东省活动”专版。
二、对各市的工作要求
从本届开始,中国专利周在工作思路上有重大变化,由往届专利展示交易扩展为专利领域的全方位活动。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在本地区开展本届专利周活动,要将本届“专利周”作为下半年本系统宣传工作的重点,制定本市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通过开展专利相关各项活动,在全省范围内营造宣传与运用专利制度的浓厚氛围,掀起新一轮促进专利工作的高潮。
各市要以“运用专利制度,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创新型广东建设”为主题,以11月7日-13日为核心时段,组织开展本地活动,活动时间可适度拓展到11月中上旬;活动领域包括专利法规宣传普及、专利保护、专利政策环境营造、专利资本化运作、专利信息运用、企事业专利工作推进、专利人才培训、专利服务及咨询等。同时,有条件的市应依托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积极开展专利展示交易活动。
各市在策划本地活动方案时,应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及知识产权工作实际,充分体现特色性、公益性、专业性和实效性。各市专利周的方案制定可参考《2010?第四届中国专利周总体实施方案(草案)》(见附件1)。
三、组织保障
(一)按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为顺利开展我省专利周活动,成立“第四届中国专利周广东省活动组委会”,组成名单如下:
主 任:陶凯元 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马宪民 省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
副主任:唐 毅 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朱万昌 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袁有楼 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严小宜 省知识产权局纪检组长
成 员: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二)各市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要成立由局长担任负责人的本市专利周组委会,统筹指导和推进本市专利周各项活动。
四、方案及总结报送
请各市填报《2010?第四届中国专利周活动广东省各市活动项目表》,于2010年10月10日前,将纸件及电子件报送我局产业促进处;在“专利周”活动结束后,于11月22日前报送活动总结纸件及电子件到我局产业促进处。
附件:1. 第四届中国专利周总体实施方案(草案)
2. 第四届中国专利周广东省各市活动项目表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刘召维、李伟;电话:020-8768 4899;
传真:020-8768 0624;电邮:zscqj_cyc@gd.gov.cn)
主题词:知识产权 专利周 活动 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0年9月26日印发
附件1《关于报送第四届中国专利周地区活动方案的通知》.PDF | |
附件2-2010第四届中国专利周广东省各市活动项目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