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惩戒规则》)和《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程》)精神,我局于2003年成立广东省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现本届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委员任期已满三年,依据《惩戒规则》的有关规定,我局拟组织开展换届工作。
根据《工作规程》要求,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第三届广东省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委员共七名,主任由我局分管专利代理工作领导担任,其他委员由我局工作人员及专利代理人组成。专利代理人委员共3名,由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的专利代理人经推荐担任。
请各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各推荐3名符合条件的专利代理人作为新一届惩戒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部分候选人名单附后,可在候选人中推荐,也可自行推荐。请各单位于7月2日前将《推荐表》传真至我局政策法规处。
请登陆我局网站(www.gdipo.gov.cn)“广东省专利代理查询系统”查询全省专利代理机构及专利代理人信息。
特此通知。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张淑芳、刘嵘;电话:020-87680843;传真:020-37666320)
主题词:专利代理 惩戒 委员会 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0年6月22日印发
广东省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