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专利高新技术产品博览会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10-05-14     点击量:
 

粤知产〔2010〕51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专利高新技术产品博览会的通知》(专博会发〔2010〕001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市、本单位的高新技术产品专利项目参展,组织人员到会交流洽谈,开展专利技术产品交易活动;并于2010年6月10日前,将《参展参会回执表》及参会人员名单分别以纸件(邮寄或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我局产业促进处(zscqj_cyc@gd.gov.cn);其中电子邮件请直接抄送第十届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BLH10j@stijn.net.cn)。

  博览会统一制作展板,填写《参展参会回执表》时,请一并以电子件方式提供参展项目资料(包括图片)。具体参会事宜,可直接咨询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济宁市知识产权局 许晔彤科长 0537-3365787)。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二日
(联系人: 李伟 电话:020-8768 4899/ 135 803 18101;
传真:020-8768 0624;电邮:zscqj_cyc@gd.gov.cn
邮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产业处 510070)

 

 


主题词:专利 高新技术产品 博览会 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0年5月14日印发 

 
  附件-关于举办中国专利高新技术产品博览会的通知.PDF
   2010年05月14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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