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知协〔2010〕43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09年,各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精神,认真实施年度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计划确定的工作任务,促进了我省各区域知识产权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实现我省从知识产权大省到强省的跨越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了掌握2009年度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评估工作成效,我局决定开展2009年度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结工作。同时,决定今年继续实施广东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计划。请按照《广东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计划》(粤知规〔2007〕33号,以下简称《计划》)要求,认真做好2009年执行情况总结和2010年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总结要求
(一)各市对本市2009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总结的内容包括《计划》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年度工作目标实现情况、取得的工作成效以及对今后“广东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计划”的建议等。同时,填写《广东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计划(2009年度)执行情况表》(见附件1)。2009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是作为2010年度安排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计划项目的重要依据,请各市高度重视,认真做好2009年度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工作,防止弄虚作假或敷衍了事。
(二)在各市总结的基础上,我局将适时对部分市进行抽查,抽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2010年度计划申报工作要求
(一)请按照《计划》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拟定2010年的工作目标及具体工作任务。根据以往的申报情况和今年工作特点,请在填报《广东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计划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前,先与我局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沟通。
(二)2009年的工作任务需延续至2010年继续完成的,请在《申报书》“项目任务”一栏中列明,并说明理由。
三、注意事项
请各市于5月20日前将广东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计划(2009年度)执行情况总结、《广东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计划(2009年度)执行情况表》和《广东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计划申报书(2010年度)》纸件各一式两份及电子件报送我局。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协调与合作处联系。
附件:1. 广东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计划(2009年度)执行情况表
2.广东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计划申报书(2010年度)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王开智,联系电话:02-87680593、13640777663,传真:020-87683937,电子邮箱:zscqj_wkz@gd.gov.cn )
广东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表(2009年度).doc | |
广东区域知识产权发展计划申报书(2010年).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