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印发《广东省2010年“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10-04-06     点击量:
 

粤知执〔2010〕36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0年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0〕24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决定2010年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现将《广东省2010年“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联系人:李鹏,联系电话:020-87683158)

                   广东省2010年“雷雨”、“天网”知识产权
                            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10年知识产权局系统执法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0〕24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和全国知识产权局执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两年来“雷雨”、“天网”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的丰硕成果,保持对专利诈骗行为和群体侵权、反复侵权等恶意侵权行为以及假冒专利的高压态势,强化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坚决遏制专利诈骗行为等违法行为案发源头,切实发挥知识产权执法营造创新与发展环境和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型广东中的重要作用。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开展“雷雨行动”,遏制群体侵权、反复侵权和假冒行为。各市知识产权局以食品、医药、农业为重点领域,以流通环节的展会、大型商场与商品集散地为切入点,以权利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为重点案件,深入开展具有本地特色的执法专项行动。
  (二)通过开展“天网行动”,打击专利诈骗行为。重点打击冒充政府部门、有关国际组织或其他合法组织,假借专利评奖等手段,欺骗公众、谋取利益的欺诈行为。

  三、工作任务
  (一)在“4?26”期间组织开展全省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及宣传活动
  1.公布我省“2010年侵犯知识产权十个典型案例”
  在省高院、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和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版权局等各部门以及各地市局推荐提供案例的基础上,选择整理我省知识产权领域既具代表性又有教育指导意义的十个典型案例,由省知识产权局以省政府办公会议办公室名义在“4?26”期间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公布。
  2.开展省、市、区知识产权联合执法专项活动
  省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在惠州市开展省、市、区知识产权联合执法专项活动,并举行知识产权保护宣言签名及“销毁假冒专利及商标产品、盗版光盘和非法出版物现场会”活动,向社会展示有关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大成果,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环境和舆论氛围。
  3.举办知识产权执法与维权援助开放日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部署,举行知识产权执法与维权援助开放日,散发资料,广泛宣传,接受社会公众的咨询以及相关案件的举报和投诉。同时,利用当地的主要电视、报纸媒体和本单位网站,对各地市局执法工作职责向社会广泛宣传,集中报道。已成立维权援助中心的地市,要积极围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开展宣传活动。
  4.查处和公开审理重大、典型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选择一批有较大影响的专利侵权案件,联合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查处;公开审理案件时,积极组织有关企业和人员旁听。通过查源头,端窝点,堵漏洞,综合治理,依法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形成强大的威慑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分子。
  5.打击假冒专利行为
  “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各地市局要加强与公安、文化、工商、版权、药监、海关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集中时间,密切配合,选择影响较大的大型商场或商品批发市场,共同开展查处假冒专利行为等联合行动。
  6.做好107届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组织省市专利联合执法队伍进驻第107届广交会,采取有效措施,配合“4?26”宣传活动周,切实做好大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宣传工作,重点查处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群体侵权等典型案件,维护大会正常交易秩序。
  (二)在重点领域开展专利执法活动
    各市知识产权局要对食品、医药、农业、家电、皮革及本地优势产业等领域的专利侵权案件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专利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凡属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的专利侵权案件,各地市局要优先立案,并集中力量及时查处。
  (三)打击假冒专利行为
  要通过摸查或接受举报,确定一批影响较大的大型商场或商品批发市场作为整治重点。加强与公安、文化、工商、版权、海关等有关单位的联系和协作,集中时间,密切配合,选择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进行大检查,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对查获的假冒专利产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采取禁止销售、销毁,或去除专利标志等办法处理,并及时查清其生产源头,依法立案查处。各地市局在上下半年要各开展一次规模较大的打击假冒专利行为集中行动。
  (四)在各类展会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省知识产权局重点做好广交会、中博会、外博会、美博会等国际知名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各地市局要以省市会展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单位为重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指导各会展主办单位,从源头抓起,采取有效措施,严把展品展前审查关;会展期间派出执法人员驻会,协助大会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五)打击专利诈骗行为
  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受骗群众多、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严厉打击不法分子欺骗公众、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建立专利诈骗案件线索的收集、举报和管理制度,加强线索移送、信息通报、办案协作和案件互送等工作。充分发挥执法联络室的作用,密切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合作,借助刑事手段打击违法犯罪分子。
  (六)做好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各有关地市局一是要通过各类媒体,积极宣讲广州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知识和相关规定,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二是利用“12330”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公益服务热线,为知识产权权利人和广大社会公众提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求助途径。三是建立快速处理机制,严厉查处涉及亚运会的知识产权侵权或假冒案件。四是与工商、版权、海关等部门形成合力,积极履行职责,切实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亚运会保驾护航。
  (七)扩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力度
  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及时报道打击成果和典型案件,适时对重大案件公开曝光,营造声势,加大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力度,树立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形象。 通过新闻发布会,公益广告,组织新闻媒体对执法专项活动进行跟踪报道,提高权利人的防范意识和能力,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2010年4月15日前)
各地市局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2010年4月15日前报我局。
  (二)实施阶段(2010年4月15日至12月底)
  这一阶段,各地市局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各项活动,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其中,4月26日至5月26日,是全国“雷雨”、“天网”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集中行动月,全省范围内要集中开展联合执法及宣传活动,各地市局要针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地区和重点类别,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将加强指导、监督和协调,并适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
  (三)总结阶段(2011年1月)
  各地市局在专项行动过程中,要加强对出动人数、次数及查处案件数、查处产品数和宣传报道等情况的收集,按月及时上报执法数据,积极报送重大案件资料和执法活动信息,并于2011年1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送我局执法与监督处。
  
主题词:知识产权  执法  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专利管理司。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0年4月6日 印发 
   

       2010年04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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