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专利代理机构:
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2009年12月30日,国务院第9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依据新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对专利审查指南作了相应修改。为了确保修改后的专利审查指南顺利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于近期在广州举办专利审查指南修改宣讲会。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月2日-3日,会期两天。
地点:燕岭大厦二楼燕翔厅(燕岭路29号,020-37232288)
二、参加人员
每个单位1人。
三、食宿安排
参会人员培训费、资料费及餐费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承担;外地参会人员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住宿费已含早餐)。
四、报到
请外地参会人员于2月1日下午16:00-19:00在燕岭大厦大堂报到;请其他参会人员于2月2日上午8:30-9:00在燕岭大厦二楼燕翔厅报到。
五、回执
请将回执于1月27日前传真至020-32210174。
联系人:吴建华、梅颖娟
电 话:(020)32210162 32210173 87680592
传 真:(020)32210174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专利审查指南修改宣讲会回执.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