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举办第四批广东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授牌仪式暨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09-11-02     点击量:
 

粤知协〔2009〕112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局、团委、少工委,各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
  今年8月,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少工委印发了《关于确定第四批广东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的通知》,确定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等42所学校为第四批广东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以下简称试点学校)。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现定于2009年11月11日—12日举办第四批试点学校授牌仪式暨师资培训班。现将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授牌仪式
  给第四批广东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授牌。
  (二)师资培训
  1.经验介绍:第一、第二、第三批试点学校代表经验介绍;
  2.理论学习:知识产权概论;专利、商标、版权基础知识;专利信息检索基础知识。
  二、时间安排
  授牌仪式:11月11日上午09:30-10:20;
  师资培训:11月11日上午10:40-12:00,下午14:00-17:30;
  11月12日上午08:30-12:00。
  三、会议地点
  广东大厦(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9号)。
  四、参会人员
  (一)授牌仪式
  1. 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团省委和省少工委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各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局、团委、少工委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
  2.第四批试点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领导)及知识产权课程授课教师。
  (二)师资培训
  第四批试点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领导)及知识产权课程授课教师。
  五、报到时间
  11月10日下午14:00-18:00,广东大厦大堂。
  六、食宿安排
  参会人员食宿由会议负责安排,其它费用自理。
  七、其它事项
  (一)请各参会单位11月6日前将会议回执传真至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传真:020-87683937)。
  (二)请广州市第六中学、河源市第三小学准备知识产权教学课例介绍,汕头市龙湖小学准备试点工作经验交流发言,并于11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件发至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电子邮箱:zscqj_zsf@gd.gov.cn。)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广 东 省 教 育 厅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日
(联系人:郭亚青/周卫丽,电话:020-87680592/87680593)



主题词:知识产权 中小学 教育 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09年10月20日印发

 
  会议回执(1).doc
   2009年11月02日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调整会议安排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举办通讯及计算机领域知识产权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