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科学技术局,各有关专业镇: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创新型广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镇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推进专业镇技术创新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广东省专业镇知识产权专项行动(2009~2011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规定,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将确定参加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等10个专业镇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市知识产权局、科学技术局,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指导本市参加专项行动的专业镇,做好制定《广东省专业镇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和填写《广东省专业镇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合同书(2009年)》(简称《合同书》)工作,并对专业镇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给予支持和帮助,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工作。 二、各专业镇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的重点应是如何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等。同时根据拟开展的知识产权工作填写《合同书》。 三、各专业镇需提交《工作方案》书面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件,《合同书》仅提交电子件,以上资料请于10月15日前送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与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联系。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王开智;联系电话:020-87684899、13640777663;传真:87680624;电子邮箱:zscqj_wkz@gd.gov.cn) 主题词:专业镇 知识产权 专项行动 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09年9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