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2009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今年计划项目的受理和评审工作,将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进行,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主体 具有研究能力的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均可按规定申报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以个人名义的申报不予受理。 二、研究领域 各申请单位应按照《2009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的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自行设计项目的具体题目和研究内容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1. 为了保证项目申报工作质量,各地市、各部门先进行初评,并按课题质量排出顺序。原则上,每个部门、地方限申报1-2项。 2. 为进一步提升软科学研究水平,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各单位申报的项目应避免与我局近三年已立项课题(见附件2)相重复;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做好所承担项目已有研究成果的检索工作,并在深入了解已有软科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性研究。 3. 各申报单位请于2009年7月16日前,将《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5份(双面打印,至少有1份为原件)报送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同时将电子件发到指定电子邮箱,过期不再受理。 4.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申请书,请从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www.gdipo.gov.cn检索下载。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九日 (联系人:李伟、郭亚青;电话:87680592;传真:87683937; 电子邮件:ZSCQJ_LW@GD.GOV.CN;通讯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510070) 主题词:知识产权 软科学 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09年6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