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09-06-18     点击量:
 
各地级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9〕110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我局可推荐30家单位申报(前三批试点单位不在推荐之列,名单见附件3)。
  二、经研究,我局拟推荐6家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申报此次试点工作,其余24个名额拟分配至各地级市(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4),请各地级市知识产权局积极组织辖内企业申报。
  三、请各地级市知识产权局按照试点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产业振兴规划和经济发展特点,指导申报企业认真撰写申报函、填写推荐表(见附件2)、制定试点工作规划,并负责对申报企业进行初步审核,择优推荐。
  四、请各地级市知识产权局在指导申报企业制定试点工作规划时,明确告知申报企业在开展试点工作期间必须要有充足的经费保障。经与国家知识产权局沟通,申报企业试点工作期间的经费保障是申报列入试点的重要条件之一。
  五、请各地级市知识产权局于2009年6月25日前将辖内企业的申报函、推荐表、试点工作规划一式两份报送我局规划发展处,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件发送至zscqj_cs@gd.gov.cn。
  六、请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按照试点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试点工作规划,保障试点工作经费,并于2009年6月25日前将申报函、推荐表、试点工作规划一式两份报送我局协调管理处,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件发送至zscqj_zj@gd.gov.cn。

附件:1.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企事业单位
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通知》
2. 第四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推荐表
3. 广东省前三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名单
4. 各地级市申报第四批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
点工作名额分配表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联系人:成思、张璟,电话:020-87684899,87680592)






主题词:知识产权 试点 工作 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09年6月17日印发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09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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